人民網北京8月20日電(記者 李婧)55歲的的昆明鐵路局原局長聞清良及其情婦原太原理工大學校長辦公室副主任鐘華涉嫌受賄被提起公訴。今天上午,北京二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聞清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鐘華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間,聞清良單獨或伙同其情婦鐘華,先後利用擔任太原鐵路局總調度長、運輸處處長、太原鐵路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為曲沃縣閩光焦化有限責任公司、山西茂勝煤化集團有限公司、山西昊東煤炭集運有限公司、山西金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山西樓東俊安煤氣化有限公司、山西光大焦化氣源有限公司解決鐵路運輸計劃等問題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負責人給予的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000餘萬元。
  北京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聞清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其情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予懲處。聞清良的受賄行為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敗壞了國家工作人員的聲譽,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本案大部分贓款已追回等具體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9月至2011年2月間,鐘華或化名周麗君,伙同其情夫聞清良,利用聞擔任太原鐵路局副局長、分管鐵路運輸等方面的職務便利,為山西樓東俊安煤氣化有限公司、曲沃縣閩光焦化有限責任公司、山西光大焦化氣源有限公司解決鐵路運輸計劃問題提供幫助,先後收受上述公司負責人給予的錢款共計1800餘萬元。
  北京二中院經審理認為,鐘華作為國家工作人員聞清良的特定關係人,伙同聞清良利用聞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鐘華在與聞清良共同犯罪的過程中起輔助作用,系從犯;在偵查階段坦白了大部分犯罪事實;經其及其家屬的配合,涉案贓款已全部追回,故對其依法從輕處罰。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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